下雪的季节早早过去,而丁晓米带着安德鲁还有麦特开始了搬家,经过他们的查找,丁晓米并没有找到他想要找到的那个家庭,按照现在的时间算来,金刚狼很有可能还是一个小孩,当然这也只是丁晓米的大胆猜测,有可能狼叔早就杀了自己的亲生父亲,开始和维克多相依为命。
整个庄园搬离了这里,他们来到了很远的一个小镇。
小镇不远处有一个不错的农庄,丁晓米买下了它,今天他们搬到了这里,看着这眼前的平原,稀稀疏疏的绿草,还有远处依稀能看到的针叶林,丁晓米和安德鲁他们说了点什么,自己想着针叶林前去,林间风吹来,丁晓米行走在林子里。
丁晓米穿行在树木杂草之间,扶着眼前的落叶松,耳边不时能够听到几声小动物的叫声,但是转身看去,却又看不到那里有小动物,如果有时间,他打算和猎人学一学本事,自己找找小动物玩,也不打猎,就是自己的恶趣味儿而已。
晚上回到农庄,管家还是温斯特,老人依然准时为丁晓米他们做餐,叫他们吃饭,这是这个农庄里,唯一敢和庄主他们说笑的人。
丁晓米他们本身其实对这些佣人也不错,只不过因为丁晓米他们的名声在外,就连那些有钱人和黑势力的代表都不敢惹他们,毕竟小命才是最重要的。这么凶的名声,并没有让用人们害怕丁晓米他们三个,但是还是会让用人们感到敬畏。
“怎么了?”丁晓米礼貌的和老管家温斯特打了招呼,虽然他现在还没有被温斯特教成一个合格的绅士,但是该有的礼貌还是不会少的。
“先生,他们来了。”温斯特慢慢说道,他对于这事情一点都不惊讶,眼前人的强大早已让他习以为常,每当有人招惹他们的时候,那个家伙第二天或者这个月绝对会死的离奇,并且每人看得到凶手在哪,只不过聪明人都能相处是谁干的。
“他们?”丁晓米微微有点意外,自己的名声都传的这么远了?
“好吧,咱们去看看。”丁晓米慢慢向着房间走去,那里接待客人用。
房间里面六七个人安静的站着等待着这里的主人到来,相比而言,那些握着武器的家伙,也没有这位主人可怕,另外两个主人还好说,只是这位,见过这位的人总是感觉自己站在一个杀过敌人的人,冷冷杀意像是变成了空气传递到他们的心里。
这位太神秘,这里等待的几位黑势力和有钱人的代表都不敢和他作对,毕竟这位杀人的手段太可怕诡异了。
“坐下坐下,摘下帽子,喝点东西吗?”清响的声音不远处传来,修长身影渐渐走进,丁晓米一身博衣走来,自顾的坐在自己的座位上。
看着还是站在他眼前的这几人,这些都是当地的重要人物,对于查一下丁晓米想要知道的事情很有用,他们对于本地的消息都有不错的打听方式。
“你们站着我看着不舒服。”慢慢眼神冰冷,丁晓米无奈说道,他可没那么长时间陪着他们玩。
“谢谢,先生。”一个微微发胖的中年人快速的坐了下来,其他人也一个个快速坐下。
丁晓米和他们说了一下自己的安排,他只需要这些人按要求做事就好,这几天绝对会有人惹事,到时候丁晓米只需要安德鲁和麦特随便一人行动一会儿就行,压压这些人,只有这些人老实做事,丁晓米才能尽快找到小时候的狼叔,如果时间太长还是没找到,那只能证明丁晓米运气不够好,那他也没办法,毕竟他又不知道狼叔小时候具体住在哪里,那样子的话,丁晓米只能等上很长时间了。
那些人很识趣的早早离开农庄,如果没有丁晓米的同意,任何靠近农庄的人都别想好受。
【时间比例】这是丁晓米和安德鲁还有麦特暂时得到的能力,丁晓米现在通过系统才知道,这是一种系统给予他们的能力,效果就是可以让丁晓米他们在超过50年时间的任务世界里,可以只会消耗10年寿命。
除此之外并没有任何能力,丁晓米预计自己完成这个任务,回到漫威之后,自己和安德鲁还有麦特都会老上10年,因为很有可能,他们回到漫威,那里的时间并没过去多长时间,按照系统的尿性,最多漫威过去一年。
想想吧,回去之后,丁晓米老了10年,托尼还有科尔森他们是什么表情,还有丁晓米的家人......
这样也不是事情,丁晓米估计自己多来几次这样的任务,早晚要被系统坑死,他绝对不是战死的,而是......特么老死的,神特么坑。
整上一个吸血鬼的血统延长寿命吗?算了吧,丁晓米觉得这威胁性更大,估计就算自己狠得下心,刀锋都会拼了老脸把他给砍了。
延长寿命,或者说更远的......长生,这就是丁晓米现在有点愁的事情了。
站在农庄里,丁晓米手里握着自己的邪鬼长刀,此时夜晚景色还算不错,可惜的是,丁晓米并没有碰到几个变种人,不然他真的想要砍两下,呃,砍滥用变种能力的变种人而已。
晚上早早睡去,丁晓米舒舒服服的睡上了一觉,这里并没有一个特工什么的监视他们,这就很舒服。
第二日早上早早起床,老管家温斯特早已准备好了早餐,搭配合理,味道很棒。
用完餐,老管家温斯特总会为丁晓米他们讲点新奇的事儿,丁晓米和安德鲁他们刚来这里的时候,他们并不太了解这里,还是这位老管家为他们慢慢介绍这里的。
温斯特孤单一人,他并没有愿意和丁晓米他们说他的家人,到现在丁晓米也只知道温斯特一人生活,当然现在多了丁晓米他们。
“您再讲点,关于那些比较奇特的传闻。”丁晓米有趣儿的听着老管家讲着这一片以前的传闻,都是一些有趣的事情和稀奇的人。
丁晓米猜测,这些传闻中奇异的人,有一小片部分有可能就是变种人,只不过这时候还不是后世,所以没有太多人称作这种人为变种人,有的称作怪物,有的称作异类。
不过很统一的就是,普通人都很害怕变种人,而且还很讨厌,只要有变种人出现的地方,就有火把和拿着武器的人群,当然这事情很少就是了。
下午时分,丁晓米慢慢走在前边,行走在小镇的街市上,看着这个时代的人们,他身后跟着老管家温斯特还有两名中年人,这两名中年人是当地有钱人的代表。
一个打扮精炼,身材壮硕的男子走在前边,敬畏的看着丁晓米,为他带路。
他们离开了街市,来到了一个临近森林的地方,远处正好有一个小庄园。
“就是这里了,如果一切没错的话,您找的就是这家。”壮硕男子低着头看着身后两个中年人的眼神,说完后没有多说话,退了下去,他知道这位要找这家人,那么自己就别多事,这才是一个聪明人。
金刚狼,也就是大家所说的狼叔,本名詹姆斯·豪利特/罗根·豪利特,1832年出生于加拿大的阿尔伯塔省,他的家是一个挺富裕的家庭,因为丁晓米可以知道的信息太少了,所以他找了好长时间,希望这次不是一个大玩笑,希望......这家的小家伙就是小时候的狼叔,因为丁晓米能够找到狼叔的方法太少了,他的机会不多。
转身离去,丁晓米准备明天吩咐人在这里建上一个简易的小庄园,越简单越好,这样丁晓米才能早早住在这里附近,他要看着金刚狼,已确定自己下一步怎么走。
“头疼啊。”揉了揉头,丁晓米带头向远处走去,狼叔竟然还是一个小正太,啊啊啊,丁晓米都不知道怎么办了,难道要他到时候带着一个小狼叔闯荡?顺带一个小维克多?咳咳,这可真够头疼的,这不是战斗任务啊,这简直就是养成任务。
回到自己的庄园,丁晓米看着手里的书,无聊的丁晓米就喜欢看一看各种书来打发时间。
看着看着,有时候再是枯燥的书,丁晓米也能看的入神。
果不其然,丁晓米没多长时间就得到了安德鲁带回来的消息,当地有人惹事,结果中午的时候那个家伙就被安德鲁干掉了。
放下手里边的陈旧的书,丁晓米仔细的打量着安德鲁,多好的一个少年啊,可惜了,长得又帅,被丁晓米带坏了,杀人都慢慢习以为常了,当然换做是普通人,安德鲁还真下不去手。
“你的狙击枪还有子弹吗?”安德鲁问着丁晓米,他很好奇丁晓米还有多少子弹。
“咳咳......”咳嗽了两声,丁晓米有些尴尬的看了一眼这位,狙击枪?他好像就用过一两次,其他时间都是用的飞镖这种暗器,子弹?大把大把,可惜手枪不能用他的子弹,生产?这年代,得了吧,丁晓米一想这子弹的事情,脑袋就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