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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对于穷凶极恶的匪徒,当然要抓捕他们。除非,你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,林枫同志。”
学者这样说道。
范晓田不喜欢学者,学者一开始说是来帮忙的,女警花这才让他上了车。可是他现在这阴阳怪气的样子,哪儿像是来帮忙的。
反倒是林枫,一点儿也不在意他的讥讽,就像是什么都没听到似的。
车后座上,林枫摸出了学者放到他身上的窃听器,丢给了他说:“喏,你的东西。以后不要随随便便往我身上塞这种东西,好不好?这就是我。如果被其他同志发现了,把你当间谍处理了,可就不太好了。”
林枫果然不是没有听到,这不,他的警告便已经来了。
“呵呵呵……”学者把窃听器接了回去,一脸尴尬的笑容。学者并不是一点儿情商也没有,他只不过是不在意这些,平日里也没有什么人需要他去在意。
而现在,林枫显然不再是那些宠溺他的人。一点儿面子不给的点出来,甚至是威胁,他尴尬他笑了。
前面驾驶座上,女警花范晓田开着车,无奈地笑着:“林枫同志,我们带着一个科学家去参加受害者的守灵,真的合适吗?”
她不喜欢惹麻烦的学者,更担心林枫与学者吵起来。到时候谁的错?
反正她这个负责调解警民关系的警花,都不是什么好事。
林枫随口道:“守夜而已,带个科学家又没什么。”顿了顿,林枫继续说道:“再说了,即便是再唯物的科学家,他总不会连传统守灵都要干涉吧!而且我听说,犯罪分子总是喜欢在案发现场,以及受害者丧礼上出现。科学家的观察力还是挺敏锐的。带着他,或许能有一些帮助也不一定。”
“是吗?”女警花应声,然后说道。“不过,林枫同志,我们这次去王家,不见得会有什么收获的。”
“嗯?这话怎么说?”林枫好奇。
女警花说道:“因为王语(化名)的死。所以孩子的父母很讨厌警方,觉得如果不是我们警方无能的话,王语根本不会出事。所以,不管我们问他们什么,他们都不太愿意说……”
林枫眯了眯眼:“这样啊!大科学家。你有什么看法吗?”
林枫随口说着,心中却在判断自己的这次感觉。
一名修真,当他受感情影响时,无情状态很有利。但是一旦他们进入了无情状态,他们的感觉就会变的很敏锐,也就是直觉。
没有直接去找赵雅,而是去找死者家人,就是他的直觉在起作用。
这也算是一名非“易数”修真的“易数”使用法了。
只不过如果死者家属不配合的话,这无疑会影响直觉的作用。
“没有。”学者看着手里面的手机,摇了摇头。“唯一可以确定的,这种危险的犯人,如果不能尽快抓捕住的话,他们还会继续犯案的。倒是你,林枫同志,你昨天晚上出去倒垃圾,就凑巧看到了第二个受害者,保镖的尸体吗?”
“嗯,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。”林枫靠在座位上,“谁知道凶手为什么会把尸体丢在我家附近的垃圾回收点……”
学者盯着手里面的手机。
《连续绑架杀人犯――第二名受害者出现!》
这是一篇网上新闻。
现实……
好吧!纸质媒体真的是有点儿慢。也有可能根本就不会出现。
“林枫同志,绑匪很有可能已经绑走了新的目标了吧?可恶!必须得快一点,要不然的话……”
学者说道。
与大多数人一样,学者也一直认为像林枫这样的人是某些秘密的帮凶。不是他们。这社会会更加美好。
“以绑匪的凶残,或许很快就会有新的受害者了!”
他一边说着,一边等待林枫的回答。他甚至希望林枫可以蕃然醒悟,告诉他一切。大家一起携手共建和谐美满的社会。
嗯--
他真的想多了。
……
王家门口。
王家的房子,是中式庭院的那种,砖瓦房。拉有围墙,有个院子,占地面积不算太小。这似乎也从侧面说明,绑匪选择这家的原因。
普通百姓,没有多么广阔的人脉关系,方便下手。同时,又由于中华房地产业的热扬,土地本身便拥有了不小的价值。
当然,这是从绑匪的方向去思考。不过以目前从警方打探的消息来看,很明显这伙绑匪,赎金并不是目的,否则他们没有任何杀人的必要。
真的只是在挑衅警方?还是有更深层次的目的?
女警花警官、林枫、学者从车上走了下来,走到了门前,道明了身份,然后便看到门前守着的男人脸色变了变,但还是说了声“请进”。
王语的灵堂,就摆在王家的院子里。
走进了王家院内,林枫便在搜索任何奇怪的地方,或是人,扫了一眼身后,问道:“那个男人是谁?”
“啊?哪个?”女警花正在发短信。短信上写着:冯哥,救命!
这样的短信发出去,她也不怕她成了“狼来了”的孩子。要知道她可是警察,虽然只是个文职,却也不应该乱发救命啊。
女警花警官手一抖,收回手机,干笑着:“他就是王先生,也就是王语的父亲。他对我们警方的态度,可是很恶劣的。说起来,我还真的有点担心,刚才他会挡住我们,不让我们进门呢……”
说这话,她其实更担心如果对方真不让他们进了,林枫与科学家会闹起来。
真那样的话,可真就糟糕透了。因为林枫与科学家,她一个也管不上。
说话的时候,女警花警官向着王语尸体的地方扫了两眼:“……那个在王语尸体前面、拿着白色手绢的女士,就是王语的母亲,王夫人。”
她只能尽可能的恭敬,以求得林枫他们向自己学习,千万不要闹。
她的心中甚至忍不住地哀求:冯哥!千万保佑!臣妾一个人,真心承受不了啊!
“王先生和王夫人,好像都挺年轻的啊!”学者在一旁说着。他也没有闲着。
只不过林枫是在观察这儿出现的其他人,而他却是在观察林枫。
也不能说是观察,观察太过中性了。他简直就是恨不能拿块放大镜出来,仔细研究林枫了。
身为一名科学工作者,可以理解这类职业习惯的缺点。
可是这儿,除了林枫曾经做过一次小小的临时工外。
对女警花来说。臣妾真心理解不了。冯哥,救命!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。
“嗯,听冯自学警官说,王夫妇是高中同学,大学期间就结婚了……”女警花从警惕林枫他们复杂的关系,一直到腐了。“他很爱他!我可以看出来他双眼中的深情。”
“他们是怎么开始呢?”
以下用“我”。是女警花站在了学者冯身份上在构思他与林枫的关系。
我读中学时,班上有男生会对女生有好感,我却只把女生当哥们。也有传言说我“喜欢”某女生,但我清楚,我对她没有任何感觉。相反,我倒是对某个男生有好感,很愿意为他做些事情,享受那种简单的满足感。有时我也为此感到奇怪,但因为对同性恋根本不了解,所以也不懂得害怕,就是所谓的“无知者无畏”吧。
我高中毕业后,为减轻家中负担,外出打工,遇到了来自同一县城的阿枫。我们好几个人住在一起,阿枫很内向,而我是个话匣子。我们发现彼此都喜欢和对方在一起,如果其中一个要出差,两人都会舍不得。大半年过去了,一次我们喝了酒,他第一次说了心里话。原来和我一样,他也是从小就喜欢男生,我们都认为这是先天的。
那一年,我们两个租房同住。别人也没有多想,两个年轻男孩一起住有什么不妥呢?那段日子虽然没钱但很快乐。同时我们也会有疑惑和恐惧:这样会不会不好?为什么别的男人喜欢的是女人?……有时我也会想着要不要把这个“坏毛病”改掉。我们也会谈论以后找怎样的老婆,因为当时觉得男大当婚是必然的,虽然我对女孩完全不感兴趣。
后来阿枫全力供我读书,直到我毕业,分配了一个好工作。
有一年,我出差时在火车站买了本杂志,上面有篇关于同性恋者的文章,说两人之一要结婚了,另一个最后用炸药炸死了对方全家。文章中,同性恋者被描写成变态、罪犯、杀人狂。我突然意识到,自己就是同性恋,再这样下去没准就像杂志上写的那样万劫不复!我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,只有一个念头:不要做同性恋者!
我把担心告诉了阿枫,我们觉得分手是必然的。屋里有台小录音机,里面天天播着《干杯,朋友》,我们边听边哭。
阿枫嫌弃我不要他,骂我无情无义。
不过我想,我比他大两岁,(两人的关系是女警花杜撰的,而从林枫与学者的面相上看,林枫更年轻),要为他负责,春节后我要换个地方打工。(未完待续。)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,更优质的阅读体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