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修真小说 > 戗神记 > 第49章 仗义出手
    时至中午,秋日的高阳仍旧有几分烈夏余威。

    躺在长草之中,沐浴在暖暖的阳光之下,一定非常舒服。

    可赢哲没有这般好命,他弃马,趟过半人高的长草爬到高处,额头已经微微出汗,老远就看见二十骑兵将走投无路的两个红白分明的身影围困在中心。

    她们所处的地势是一片低缓地带,附近的长长草叶,断折无数,一片狼藉,显然被驱赶多次,才停留在这片对她们不利的洼地。

    更远处点若隐若现,有更多的骑兵正闻讯赶来增援。

    “本想打只兔子,没想到网到两只白天鹅,不过也不错,总算有收获,也不枉兄弟们兴师动众一场。”刀疤脸眯缝着眼,打量着落入陷阱中的美丽猎物。

    “明明一红一白兄弟,你色盲吗”百夫长坏笑道。

    “皮肤,我说的是皮肤,是红白衣服下面,滑腻如羊脂软玉的皮肤,可都是白的。”刀疤脸嘿嘿笑道,“前几次,大队人马,浩浩荡荡南下长城,都是几百上千人的排队,轮到兄弟的时候,再可口的饭菜都变成残羹冷炙,凉透了。这次人数少,好歹可以分一口热的。”

    不少骑兵嘿嘿干笑,脸上神色猥琐,嘴角流涎,配合马匹的躁动,跃跃欲试地在马背上挪屁股。

    “咱见过的娘们也不少,像这么会穿的还真是第一次见过,搞不好是哪位部落大族长家的千金呢”刀疤脸道,“咱们对木兰的宝镜公主可是仰慕已久,这小模样,应该比公主也不差了吧。”

    木兰公主木兰宝镜乃是木兰乃至高兰久负盛名的美人,这些最下等的木兰骑卒驻守在最为偏僻的边角关隘,只闻起名,不得见其人。

    真人就在对面,他们根本就不认识,言词毫无收敛之意。

    人群中爆出数声,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笑骂。

    刀疤脸不以为耻,反而更加地猖狂地道:“木兰家的白天鹅咱们吃不到,但眼前这两个左面那个背大剑的肥腴马儿,骑来应该更带劲。”

    木兰宝镜和铁沐烟,端坐马上,看似无常,心里怒火已经熊熊燃烧。

    她们可都是平常极受尊重的金枝玉叶,木兰高高在上的存在,与她们朝夕相处,打交道甚至有机会擦肩而过的人,都是木兰极有修养的高贵人士,哪里有机会接触这些下三滥的兵痞。

    听到这些兵痞子的污言秽语,一向清心寡欲,心地善良的木兰宝镜,脸色铁青,嘴唇颤抖,杀人的心都有了。

    铁沐烟更是恨不得眼前这些流氓骑兵全都死绝,宽阔巨剑已经出鞘,七彩霞光,暗淡而杀气满盈。

    “你们是两狼山的守卫吧”木兰宝镜声音清冷地道,“高兰元武大战正酣,你们不坚守哨位,反而擅离职守,乃是死罪。”

    赢哲暗暗叫苦。

    如果这两位美少女卖弄一下高贵的身份,装装糊涂,允以重利,这些兵痞子说不定见钱眼开或者投鼠忌器,就当跟她们开个玩笑,保不准就不动她们一根汗毛,放她们离开。

    可是,两狼山的守卫既然被人认出来了,而且罪该致死,这不是活该逼着他们杀人灭口吗

    “现在动手吧一会再来三十骑,许久没见过荤腥的和尚变多,肉就这么少,不够分呀。”刀疤脸嘴唇,嘴脸贪婪。“而且这个雏儿是个明白人,认出咱们来了”

    百夫长乌木尔点点头,神色冷漠,接下来的事情不言而喻。

    木兰宝镜手按木兰弯刀的刀柄。那是一把宝刀,金丝缕线编织的刀穗,熠熠闪光的孔雀宝石镶嵌在刀鞘。

    她是个左撇子,赢哲发现木兰宝镜按在刀柄上的是左手。

    “我是木兰宝镜,这位是铁驼部落的铁沐烟,你们敢造次,可是要被灭族的。”木兰宝镜威胁道。

    赢哲暗探一声完了。

    “杀了她们,那柄宝大剑和宝刀我要了。”百夫长神色果决地下命令,不打算再拖延下去。

    如果诚如白衣少女所言,她是木兰宝镜,那么再纠缠下去,就很可能有兄弟因为对木兰部族的惧怕而出现犹豫上。

    当断不断反受其乱,都走到这份上了,再回头已经晚了,就一条道走到,也顺便尝一尝这身娇肉贵的公主的味道。

    两个名少女都是炼体士,看起来修为也不俗,可是这些经历过沙场,见识过大场面的兵痞子们并不畏惧。

    毫不怀疑,红衣少女的巨剑美丽,白衣少女的宝刀漂亮,但兵痞子们很怀疑他们有没有沾过血。

    在真正要拼命的战斗里,曾今面对千军万马锻炼出来的一往无前的战斗意志,已经死过却从死人堆里咬牙还阳的悍不畏死,渗透到骨子里的狠辣和煞气,哪里是这些个花拳绣腿,舞着装饰精美武器如同玩具的娇滴滴的贵女所能够抗衡的。

    “上呀”刀疤脸一声长吼。

    骑兵们一阵骚动,马踏草丛的杂乱声中有,有凄厉的呼啸低鸣。

    所有的骑兵都本能的竖起耳朵,四下寻找,因为那个声音太过熟悉。

    “噗”

    一名骑兵的脖颈上插着一枝雕翎箭,从左到右,贯穿而过。二十多兵痞顿时止步,转身后顾。

    一箭得手的赢哲,恼火得猛锤一下地面,暗呼一声倒霉。

    这仗义出手的第一枝雕翎箭,目标是百夫长。

    二十骑兵之中,以他为首,而且修为最高,这一箭如果得手,就算不至于树倒猢狲散,也起码可以让狼群无首,各自为战。

    谁知道,人算不如天算,位居身后的这位骑兵好巧不巧地催马前冲,无意中挡了这一箭,成为替死羔羊。

    “是那个小兔崽子”差一点被一箭要了命的百夫长依旧冷静,“十人回去抓兔子,十人围攻那个红衣胖妞,这个白衣的我来对付。”

    刀光矛影闪动,两狼山口的守卫们仗着人多势众,大声呼喝着分头包围上来。

    赢哲哈哈大笑道:“自己已经从猎人变成兔子了,还不知晓,此时不跑,可就没有来日啦。”纵身向前,探手将猛刺而来的左右两支长矛抓住,顺着长矛的来势,交叉刺向战马的前腿将人撩起,人马一起迅猛地栽倒在草原上,人马掉了个个儿,人在下战马的肚皮反而朝天。